我司可根據(jù)客戶需求提供塑膠行業(yè)和涂料行業(yè)防老化配方體系,能滿足國內(nèi)外客戶需求,如有需求歡迎咨詢。
產(chǎn) 品 技 術(shù) 資 料
IRGAFOSa168
亞磷酸酯類加工穩(wěn)定劑
基本特性:IRGAFOS 168是一種亞磷酸酯類的加工穩(wěn)定劑,作為一種無色污、無色變的絡(luò)合型穩(wěn)定劑和抗氧劑而得以廣泛應(yīng)用。作為輔助抗氧劑,常和酚類抗氧劑結(jié)合使用并具有協(xié)同效用。在塑料的加工過程中,IRGAFOS 168能和因聚合物自動氧化而產(chǎn)生的過氧化物反應(yīng),以防止因加工而產(chǎn)生的聚合物降解,并延長主抗氧劑的抗氧化性能。IRGAFOS 168的特點是與許多聚合物或基質(zhì)的相容性強,故而應(yīng)用領(lǐng)域很廣。
化學(xué)名稱:三(2,4-二叔丁基基)亞磷酸酯
CSA NO: 31570-04-4
結(jié) 構(gòu) 式:
分 子 量: 646.9 g/mol
應(yīng)用范圍IRGAFOS 168可以應(yīng)用在聚烯烴、乙烯單聚和共聚物、彈性體、膠粘劑、工程塑料(如:聚酯、聚氨酯、PVC)及增塑劑、工業(yè)脂肪、礦物油等其它有機基質(zhì)。
性能優(yōu)點:IRGAFOS 168保護那些暴露于氧化環(huán)境中的聚合體,避免其在加工過程中(混合,造粒、成型、回收應(yīng)用)的分子量的改變( 如:鏈的斷裂和交聯(lián))及基質(zhì)的色變。
IRGAFOS 168和酚類抗氧劑復(fù)合使用時效果很好。這些復(fù)配物還能和其它復(fù)合穩(wěn)定劑(如:內(nèi)酯)以及光穩(wěn)定劑(紫外線吸收劑、受阻氨)一起使用。
產(chǎn)品外觀: 白色流動性晶體粉末
使用說明:當IRGAFOS 168和其它適量的添加劑一起用作聚合物的加工穩(wěn)定劑時,其推薦用量為0.05%和1%。如欲進一步了解IRGAFOS 168在各種有機塑料中的使用效果,請與我們聯(lián)系。
物理特性:
熔 點 |
183~186℃ |
閃 點 |
218°C |
比 重(20°C) |
1.03 g/cm3 |
IRGAFOS 168溶于酮 ,芳香烴,酯族烴,氯代烴和酒精,不溶于水。它遇水雖會逐漸水解,但在水基乳化物的有效期內(nèi)具有足夠的穩(wěn)定性。
安 全 指 導(dǎo) 遵 循 良 好 的 工 業(yè) 操 作 規(guī) 范。 小 心 應(yīng) 用 本 品 盡 量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人 體 接 觸, 保 護 皮 膚,防 止 污 染 環(huán) 境。
詳 細 資 料 請 參 考<<化 學(xué) 品 安 全 技 術(shù) 說 明 書>>。
注 冊 情 況 IRGAFOS 168在 以 下 國 家 已 作 相 關(guān) 登 錄:
澳大利亞: |
AICS |
加 拿 大: |
DSL |
中 國: |
First |
歐 洲: |
EINECS |
日 本: |
MITI |
韓 國: |
ECL |
菲律賓: |
PICC |
美 國: |
TSCA |
IRGAFOS 168在 許 多 國 家 已 被 許 可 用 于 可 接 觸 食 品 的 塑 料 制 品。 若 需 相 關(guān) 資 料, 請 就 近 咨 詢 本 公 司 的 銷 售 人 員
重 要 聲 明 以 下 聲 明 取 代 買 方 文 件。賣 方 不 作 任 何 明 示 或 暗 示 的 陳 述 或 保 證, 包 括 產(chǎn) 品 用 于 某 一 特 定 目 的 的 商 銷 性 或 適 用 性。本 資 料 中 任 何 表 述 均 不 應(yīng) 被 理 解 為 誘 導(dǎo) 任 何 專 利 侵 權(quán) 行 為。賣 方 在 任 何 情 況 下 均 不 對 與 產(chǎn) 品 有 關(guān) 的 聲 稱 過 失、違 反 保 證、嚴 格 責 任、侵 權(quán) 或 合 同 所 引 致 的 偶 然 的、繼 發(fā) 性 的 或 間 接 的 損 失 負 責。對 于 任 何 索 賠 請 求,買 方 的 唯 一 補 償 和 賣 方 的 唯 一 責 任 為 買 方 的 購 買 價 款。 數(shù) 據(jù) 和 結(jié) 果 均 基 于 受 控 制 的 或 實 驗 室 的 工 作, 必 須 由 買 方 根 據(jù) 其 所 預(yù) 計 的 使 用 條 件 通 過 試 驗 加 以 確 認。本 產(chǎn) 品 未 就 長 時 間 接 觸 粘 膜、破 損 皮 膚 或 血 液 或 置 入 人 體 的 情 形 進 行 過 專 門 試 驗,因 此 建 議 不 應(yīng) 將 這 些 產(chǎn) 品 用 于 上 述 情 況。
所 有 以 大 寫 字 母 出 現(xiàn) 的 產(chǎn) 品 名 稱 均 為 汽 巴 精 化 注 冊 商 標 或 已 申 請 但 尚 未 注 冊 的 商 標, 且 均 為 汽 巴 精 化 的 財 產(chǎ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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